41JQyVhvBnj house.huanqiu.comarticle交房时间一再延期 五年未能交房6万元至今难退/e8nf57tcn/ed9r7s0hf5年前,盛先生向墅城开发商支付了近6万元的购房定金和首付款打算买房,然而楼盘至今仍未交工,而退款的事情也一直拖到现在都没解决。购买新房两次交钱后遇突发情况盛先生告诉记者,2015年7月他打算购买新房,觉得金凤区墅城的楼盘位置不错,于是向售楼部前后两次支付了包括定金和部分首付款在内的近6万元款项,并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可让盛先生没想到的是,他所购买的这套新房交房时间一再延期,所交的款项直到现在也没有退回来。 “他们给我的答复就是,什么时候房子卖完了,开发商有钱了再给我退钱。”盛先生说,5年来,他多次与开发商宁夏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退款事宜,但始终没有任何进展。如今楼盘的名字也更换成了春森水岸,开发商更是经常找不到人。记者注意到,在盛先生所提供的认购协议中,双方约定盛先生需要于2015年7月30日之前将首付款付清。但盛先生所持有的两张收据里,除了一张2万元定金的收据,另外一张显示金额为39046元的首付款收据是在2015年8月12日开具的。对此,盛先生表示,他本打算在7月底一次性将首付款全部付清,但通过当时实地了解的情况来看,墅城的房子无法按期交付,在经过与售楼部经理沟通后,对方告知他交房要延期,首付款可以延后再付清。然而,当他在8月份支付了第一笔首付款后不久再次来到售楼部时,事情就已经发生了变化。“销售经理换了人,而且有很多业主到营销中心来维权,这种情况下我不可能再继续交钱。”盛先生告诉记者,后来事情的发展果然不出他所料,墅城的房子直到今天也无法正常交付。开发商:退款时间不能确定12月22日上午,记者一行来到位于金凤区的春森水岸,也就是原来的墅城。由于营销中心大门紧闭,记者只好向小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则向记者提供了开发商宁夏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处理相关事宜的负责人林经理的电话。电话中,林经理介绍说,盛先生所要购买的商品房目前尚不能办理房产证,因为交付使用证还没有办好。随后,记者又与该公司负责工程的王经理进行了电话沟通。“因为现在收尾的工程还没干完,所以还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王经理告诉记者,现在公司的资金运转确实有些困难,只能按照现有的工程进度一步步往下做,具体何时能够具备交付使用条件还不好说。12月28日,盛先生通过电话向记者透露,开发商相关负责人与他取得了联系,并告知他只能退还作为首付款的39046元,2万元定金不予退还,而且具体退还时间不能确定。维权律师:要求全额退款的诉求合理对于这起纠纷,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冯雪律师分析认为,即便从书面材料来看盛先生存在未按时付清购房首付款的情况,但他仍可行使相应的不安抗辩权,要求开发商退款。“首先,认购协议书从法律上来讲也是一种合同,是一个预约合同,主要是约束双方当事人对于该房屋房号、价款以及相关的基本条件。对于开发商来说,是预防它重复销售,对于购买者来说,则是约束他按期按时交付相应款项以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冯雪说,盛先生并没有严格按照订购协议书支付购房款,但并不违约,因为在双方负有债务的情况下,盛先生认为开发商极有可能因为资金或者其它原因无法交付房屋,从法律角度而言,盛先生已经行使了不安抗辩权,因此有权利要求开发商终止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以及部分首付款。1609314923796责编:张天悦银川晚报160931492379611[]//img.huanqiucdn.cn/dp/api/files/imageDir/a7deea999a65b9af46bb1ba29d5fc018.jpg
5年前,盛先生向墅城开发商支付了近6万元的购房定金和首付款打算买房,然而楼盘至今仍未交工,而退款的事情也一直拖到现在都没解决。购买新房两次交钱后遇突发情况盛先生告诉记者,2015年7月他打算购买新房,觉得金凤区墅城的楼盘位置不错,于是向售楼部前后两次支付了包括定金和部分首付款在内的近6万元款项,并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可让盛先生没想到的是,他所购买的这套新房交房时间一再延期,所交的款项直到现在也没有退回来。 “他们给我的答复就是,什么时候房子卖完了,开发商有钱了再给我退钱。”盛先生说,5年来,他多次与开发商宁夏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退款事宜,但始终没有任何进展。如今楼盘的名字也更换成了春森水岸,开发商更是经常找不到人。记者注意到,在盛先生所提供的认购协议中,双方约定盛先生需要于2015年7月30日之前将首付款付清。但盛先生所持有的两张收据里,除了一张2万元定金的收据,另外一张显示金额为39046元的首付款收据是在2015年8月12日开具的。对此,盛先生表示,他本打算在7月底一次性将首付款全部付清,但通过当时实地了解的情况来看,墅城的房子无法按期交付,在经过与售楼部经理沟通后,对方告知他交房要延期,首付款可以延后再付清。然而,当他在8月份支付了第一笔首付款后不久再次来到售楼部时,事情就已经发生了变化。“销售经理换了人,而且有很多业主到营销中心来维权,这种情况下我不可能再继续交钱。”盛先生告诉记者,后来事情的发展果然不出他所料,墅城的房子直到今天也无法正常交付。开发商:退款时间不能确定12月22日上午,记者一行来到位于金凤区的春森水岸,也就是原来的墅城。由于营销中心大门紧闭,记者只好向小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则向记者提供了开发商宁夏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处理相关事宜的负责人林经理的电话。电话中,林经理介绍说,盛先生所要购买的商品房目前尚不能办理房产证,因为交付使用证还没有办好。随后,记者又与该公司负责工程的王经理进行了电话沟通。“因为现在收尾的工程还没干完,所以还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王经理告诉记者,现在公司的资金运转确实有些困难,只能按照现有的工程进度一步步往下做,具体何时能够具备交付使用条件还不好说。12月28日,盛先生通过电话向记者透露,开发商相关负责人与他取得了联系,并告知他只能退还作为首付款的39046元,2万元定金不予退还,而且具体退还时间不能确定。维权律师:要求全额退款的诉求合理对于这起纠纷,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冯雪律师分析认为,即便从书面材料来看盛先生存在未按时付清购房首付款的情况,但他仍可行使相应的不安抗辩权,要求开发商退款。“首先,认购协议书从法律上来讲也是一种合同,是一个预约合同,主要是约束双方当事人对于该房屋房号、价款以及相关的基本条件。对于开发商来说,是预防它重复销售,对于购买者来说,则是约束他按期按时交付相应款项以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冯雪说,盛先生并没有严格按照订购协议书支付购房款,但并不违约,因为在双方负有债务的情况下,盛先生认为开发商极有可能因为资金或者其它原因无法交付房屋,从法律角度而言,盛先生已经行使了不安抗辩权,因此有权利要求开发商终止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以及部分首付款。